笔趣阁 > 其他小说 > 大国军垦 > 第1378章 被刺激的二红和玛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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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lidl的经营思路是二红改的,其实当时叶雨泽和迪特尔·施瓦茨都认为她是对的。

  但是随着梅花的成功,把二红和玛莎都给刺激了。真的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销售方式啊!

  lidl中国走的是高中端路线,和沃尔玛一样开大店,集中在大中型城市。而军垦超市确如风一样无孔不入,比lidl在欧洲的布局还要严密,简直是没有盲区啊!

  这事可以干,两个人稍微交流一下就认同了这个观点。好吧,就拿米国做试点吧!

  两个人飞到波士顿,这里快成叶雨泽的大本营了,但凡跟他有关系的企业,都基本从这里开始。

  米国的居住方式跟中国不同,中国人是富人住在闹市区,而没钱的住农村。当然也有例外,但是大都是如此。

  而米国却是穷人住闹市区,富人住在郊外。这就造成了购物的不便。

  因为米国超市相对来说都比较大,不适合开在一小片一小片的居住区之内,那样成本太高。但是军垦超市模式却最适合这样的便利店。

  两个人飞到波士顿,叶雨泽却不在家。原来这一阵他正学开飞机呢,这东西只要有了驾照,就跟汽车一样,你可以随便开着玩。

  二红和玛莎跟这一家人都熟悉,除了对玉娥的身份转换稍稍有些不适应之外,别的都好。

  一家人热热闹闹的在一起吃了顿饭。二红把她们的想法说了一遍,全家人都非常支持。

  玉娥提了个建议,相对而言,中国的小商品和生活用品价格都非常低廉,生鲜这一块可以在这里搞基地,但是别的东西可以从中国进口。

  这样一来,这些深入居民区的便利店不但会非常受欢迎,而且很快就会站住脚。

  因为米国人现实,他们买东西从来不管哪里生产的,只要是实用,价格低廉他们就会毫不犹豫的选择。

  这跟这个国家的国情有关,因为本来就属于移民国家,各个国家,各个民族的人都有。想让他们有什么凝聚力和民族精神是很难的。

  但这也决定了他们比较容易接受新生事物,没有那么多情怀之类的东西。

  就比如在战场上,就绝对不会出现什么可歌可泣的故事,因为他们一旦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,第一选择就是投降。

  事情定下来,自然就是选货,租店铺之类的琐事。这些事情老四和叶风都帮得上忙。

  而二红和玛莎只需找事务所注册公司就行。

  这事办起来也很容易,花钱就行,半个月之内公司营业执照便下来了,作为老板,除了分别从欧洲和中国分别选了几个能干的人过来之外,在波士顿同样也得招聘一些员工。这些人以后就是军垦lidl在米国的班底。

  这时候叶雨泽正在天上飞着,进了驾校才知道,原来飞机驾照也跟汽车一样,分好多种呢,各种机型有各种机型的驾照。

  不过象叶雨泽这样自己有飞机的,只需考一个私照就可以了。费用大概是30万。

  叶雨泽是那种没有理想和抱负的人吗?为了这个驾照几十岁的人,他都选择住校了。咋也得拿个商照,开个波音737啥的,不然咋对得起这些日子的辛劳。

  当然那种驾照价格肯定高,要八十万。不过叶雨泽是那种差钱的人吗?这钱花的起。

  叶雨泽给杨革勇打电话问他咋选择的?其实不用问他也知道,那家伙跟他一样,肯定选择的是商照。

  但是一问之下他被吓了一跳,自己这个哥哥竟然选择的是战斗机驾照。这种驾照很难报名的,可不光是花钱就能办到的。

  关键价格还很气人,竟然只要100万卢布。比叶雨泽便宜了好几倍不说,人家这驾照拿到后基本各种机型都能开。

  气的叶雨泽只想放弃这里飞去莫斯科。只不过这边钱交了,又学了那么久,人家不退学费。

  事业干到他们这个程度,追求的东西已经跟钱没啥关系了。商人的情怀大多也都是这个时候开始有的。

  做事的时候,考虑的方向,利益只是占了其中一部分原因。

  不过叶雨泽和杨革勇早已经过了那个阶段,到如今也算是功成名就了。

  两个人其实都不是那种有野心的人,做人做事都比较随心。大部分时候都是被人推着走,所以也没有一个什么特定的方向。

  就是他们如今这些企业,做到这一步的原因其实初衷都不是真正为了自己挣多少钱。这就是所谓的无心插柳吧。

  不然身价到了这个规模,有几个富豪会撑得自己去学开飞机?有那功夫去做点事,随随便便几十个飞行员的工资也就挣出来了。

  “雨泽,等拿到驾照咱们去旅行吧?”电话那边的杨革勇说了一句。

  “行,到时候你说了算。不过走之前先得把师姐安排好,她年龄也不小了,不适合再打黑拳。”

  叶雨泽想起那个不省心的师姐就有些发愁。来米国这几个月,周桂花在俱乐部里面挑起了大梁,已经轻易不让哈里上场了。

  而俱乐部也乐的如此,女人和男人打本就是个极大的噱头。关键这个女暴龙还未尝一败。

  “什么打黑拳?”杨革勇还真不知道周桂花在这边干啥?不由得追问一句。

  叶雨泽就把情况介绍了一遍,没想到杨革勇一听就兴奋起来,埋怨道:

  “你为啥不早点告诉我?米国还有这么有意思的事情啊?我还有一个月就毕业了,到时候我过去!”

  叶雨泽一听就裂了嘴,自己把这个哥哥性情给忘了。在港岛那一阵他就显得极为兴奋,他喜欢打打杀杀的日子。

  爱咋咋吧,都三十多岁的人了,再折腾也折腾不了几年了。

  “嘿,tyson,去喝一杯。”一个黑人同学朝叶雨泽招呼了一声。

  叶雨泽点点头,这家伙是坦桑尼亚一个部落的王子。名字叫做lighter,其实这个单词是打火机。

  叶雨泽一直不明白他们那个部落为啥起名字咋就这么随意,特么的这也能叫人名吗?

  不过这个跟他关系也不大,人家喜欢叫那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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