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趣阁 > 其他小说 > 暮时之辉 > 第三十八章 富贵巷

  白夜行的死到现在也没有头绪,不仅他怎么死的不知道,连他在路上被谁刺杀的也不清楚。

  刺杀李红月的人倒很清楚,可不知道谁让他来杀人的。

  柳枝的主人没有现身,更没有留住顾城的打算。

  这个世界上不清楚的事情太多了,有时候只能留给时间,有的会在时间中水落石出,但更多的会被时间冲淡成虚无。

  世界哪有那么多明明白白?

  一个人,在自己的眉心处有一盏火苗,不仅好看,在这个世界上也是一种地位的象征,意味着进入到修行者之列,那是一个被人崇拜,甚至高于官宦的存在。

  特别是李清这样一个本来就俊秀的男孩,那盏火苗让他又增加了几分风采,他的火苗并不强,可却是等级最高的黄色火苗。

  “好看!”玄晴目光呆滞,用两只手拖着下巴,一脸花痴的表情。

  李清在醉人之国皇宫的地下监牢里,他那痛不欲生的头疼,不仅来自于燃海的伤情,还来自玄晴对他燃海的改造。那是头颅,被活生生地开闭出来一片空间,当然会疼。

  想想这些,李清嘴边出现苦涩的笑,那即是对当时痛苦的回忆,也是对痛苦换来丰厚的回报的欣慰。

  “如果你觉得他好看,不如等你再大一点,嫁给他吧?”一个声音调侃道。

  “嗯”看着玄晴在认真思考这个问题的样子,应该是当了真。

  风二娘好笑地看着玄晴,这个小丫头,哪怕是玄武,哪怕活了很长时间,可依然是一个小姑娘,单纯从感情来看,还是幼稚的可爱。

  “走吧!”李清对风二娘说道,他想不让风二娘和雪晴开这样的玩笑,主要是他自己脸上也挂不住。

  “我可以跟去吗?”在李清他们准备出发的时候,玄晴怯怯地问了一句,她实在不想一个人待在家里,她更喜欢外面的热闹。

  “不过,我不想去上次去的那个地方。”玄晴上次在红楼里看到了很多儿童不宜的场面,导致她一直红着脸。她没想到男人和女人之间还能那样,让人不能直视,可偏偏那些画面深深地刻在了她的脑子里,无法忘记。

  “也许,自己再大一点,也会和李清那样!”玄晴心想。

  “我们不去那里,去富贵巷,”李清直截了当地说道。

  富贵巷,一听就是繁华的地方,玄晴觉得肯定很好玩,人会很多。

  那里人确实很多,但并不富贵,恰恰相反,那里是长安城最穷的地方。

  即使长安城是唐国的京城,可这里并不缺穷人,在XC区的一个不起眼的街巷,住着无数的穷人,偏偏,这样的地方,名字却叫做富贵巷。

  这里有很多的土坯房,更多的是芦苇等简单搭建而成的窝棚。成群的孩子在街巷乞讨打闹,由粪便和伙食气混合的气味充斥着整个空间。这里的人并不讲究衣裳的俊美,唯一的要求就是保暖。

  这里的人干的都是长安城最低贱的活,拉夜香,洗衣,扫地,码头苦力,甚至乞讨。

  他们所有的努力只为了-------活着,所以小巷里很多的门都是半掩着,这就是半掩门,暗娼的标记。

  只有最苦难的人才知道,活着比尊严更重要。

  可那些真正能做到尊严比活着更重要的人,会让人更加尊重。

  赵大路蹲在墙角下大口地扒着粗瓷碗里的饭,一脸心满意足的表情。他吃的是粗粮,里面还掺着野菜,他穿的是补了很多补丁依然棉絮外露的烂棉衣裤。

  他过得是最下等的生活,却是天下最知足的人。

  他靠拉夜香生活,每天三更就要起床,到那些富贵人家去收集夜香桶,天蒙蒙亮,西城门一开,他就要拉城外,把屎尿倒掉,再把夜香桶用河水刷个干干净净送回去。

  就凭这,他养活了一大家人,不仅娶了婆娘,还生了一男一女。特别是女儿,长得俊俏,是富贵巷最美的女子。

  他是一个有尊严的男人,即使他再苦再累,也不会让女儿往火坑里跳。他可以更苦一些更累一些,但绝不会让自己的家变成半掩门。他也并没有看不起那些半掩门的邻居,他比谁都知道他们的苦,知道生命尊严的代价。

  所以,他穿最破的衣裳,吃最粗的饭,他依然满足。

  在冬日的阳光下,靠在墙角吃饭,就是他最大的幸福。

  “过来!”他对着一个脏兮兮的孩子招手说道,那孩子一直目不转睛的看着他的碗。

  孩子走近后,赵大路并没有嫌弃孩子拖到嘴边的鼻涕,用筷子扒了一大口送到孩子的嘴里,然后用力在孩子屁股上拍了一巴掌说道:“滚蛋!”继续吃着自己的饭。

  巷子里人来人往,认识的人会和赵大路开着粗俗的玩笑,像赵大路这样的歪瓜裂枣,也会生出天仙一样的闺女?是不是借了别人的种?赵大路并不生气,只会裂开大嘴傻笑,因为他知道,他们真正的目的还是在夸自己闺女长得俊俏,粗俗的人夸人都这样。

  在贫穷的富贵巷里,赵大路看见几个光鲜亮丽的人,这些家伙走在路上,其它的人会自觉地让开些。这些人怎么会出现在这里?他十分不解,可更令他不解的是,这些人居然走到他的大门口并推门进去。

  他赶紧两口把饭扒完,撒脚丫子往自己家里跑去,隐隐中他有不好的感觉。“不会是奔闺女来的吧?”他想。

  进了门,他看见自己的婆娘正站在堂屋的门口,闺女紧张地拉着婆娘的衣袖。

  院子来了五个人,中间的那一位是身穿白色锦缎的白衣男子,白衣男子觉察到赵大路,转过身轻轻地问道:“赵大路?”

  赵大路忙搁下碗筷,局促地行礼说道:“在下就是,不知各位贵客所为何事?”这是他能说出来最文绉绉的话语。

  白衣男子没有说话,说话的是他身边穿蓝衫师爷打扮的中年男人:“公子没有别的意思,只是想送一番富贵于你。”

  白衣男子似乎觉得蓝衫师爷说话太绕,直接打断他的话说道:“我想把你女儿带走,当然----------会给你很多银子。”

  赵大路的脸色渐渐地阴沉下来:“我不会卖我的女儿,给再多的钱都不会卖。”

  白衣男子玩味地笑了,那是玩世不恭地笑:“你的意思我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:我带走你的女儿,你不会要钱。”

  现在话已经说的很清楚,无论给不给钱,赵大路的闺女都会被带走。

  “难道你们要抢劫不成?这里可是京城。”赵大路高声说道,他的内心已经惶恐不安。

  “别人可能不敢,我不是别人,我敢。”白衣男子说道:“我叫陆风,风流的风。”

  在长安,提到左右丞相或许有人会不知道,但提到陆风没人会不知道。

  陆风的出名在于他的风流,还在于他是右丞相陆言之的儿子,更在于他是长安的四大公子之一。有的人以文采出名,有的人以韬略出名,他却是以风流出名。

  “这是一场天大的富贵,公子会给你一百两银子,你为什么非要和钱过不去呢?”蓝色师爷叹息一声继续规劝道:“就是你阻止又有什么用呢?你觉得你能阻止了吗?”

  赵大路已经来到自己的妻女身前,顺手拿起门边的锄头,咬着牙说道:“我不会让你们带走闺女,死都不会。”

  陆风没有再说话,而是转过身,向大门口走去,既然没有什么好谈的,既然赵大路想死,那就让他死好了。今天的事他本不想来,可他还是来了,主要还是想看看赵大路闺女的成色,是否值得。赵曼儿虽然才刚及妍,但确实是美人胎子,绝对值得他这么做。

  在他的身后传来男人的呼救声和女人的哭泣声,这些他早就习以为常,这就是不识抬举的下场,有些人就是那样,永远敬酒不吃吃罚酒。

  陆丰突然站住,他听见呼叫声不对,似乎不是赵大路的声音,而是蓝色师爷和三个护院的叫声。他转回头,看见一个身穿粗布的青年拿着一个哨棍,瞬间搁倒了自己手下的四个人。

  青年男子身材粗壮,双眼通红,正怒目而视地看着陆丰。

  陆丰没有逃走,很淡定地走回来,脸上从容淡定。

  “硬茬子!”他说道,伸出自已的左手,一把抓住的扫过来的哨棒,在他的眉心处出现一盏蓝色的火苗。大家只知道他的风流,没人注意到他修炼的天赋。因为他很少出手,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根本不需要他出手。

  他的脚踢出去,给人的感觉飘忽不定,却直接踢在青年的胸口。青年直接飞了出去,撞破了掩着的门,飞进堂屋。

  “和你商量一个事儿,别让她陪你,我陪你好不好?我比她会伺候人多了,而且长得也不比她差。”一个柔柔弱弱的女性声音说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