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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杀啊!”
“别放走了鞑子!”
明军的喊杀声越来越强烈,火铳响成了一片,炮兵都打疯了。子弹炮弹像是雨点一般砸向鞑子。所过之处,如同割麦子一样干脆,骑兵下饺子般倒在地上。
后面的鞑子冲上来,又把同伴踩成一堆肉泥烂酱。
明军的子弹又狠又准,能轻易打穿建奴的三层铠甲,在他们的身体上留下致命的伤口,一个正在冲锋的鞑子胳膊突然中了一枪,半条膀子愣是打飞了,断裂的白骨露在风中,鞑子惶恐到了极点,惊声尖叫,重重摔在了马下。
看着鞑子成片倒下去,有些人还不满意,他们就是张恪手上的王牌,最强大的自生火铳手。握着这个时代最强大的杀器,他们一无所惧。
在一百五十步左右,鹰隼一般的眼睛锁定了鞑子的头目,双手紧握火铳,全神贯注,猛地叩响扳机。
子弹迅穿透鞑子的头盔,硕大的人头就像是烂西瓜一样炸裂。干掉一个,迅装填弹药,火药进步,残留的更少,加上淘汰了落后的火绳,自生火铳可以在五息时间射出一子弹,比起火绳枪快了四五倍。
一共五百名亲卫士兵,简直就是战场上最凶恶的杀伤,把恐怖的死亡留给了鞑子。
可是还有一样东西,杀伤力比他们还大……
鞑子不顾一切,还在向前冲杀,可是他们已经变得越担忧惶恐,步伐也越来越迟疑。因为一个让他们绝望的消息,瘟疫一般地蔓延。
老奴死了!
汗王陛下死了!
那个带领着他们统一女真,七大恨,讨伐明朝,连战连捷,打下辽东千里疆土,一手创建大金国的男人——死了!
天在这一刻崩塌,地在开裂。
眼下的一切都是汗王给的,要是汗王有个三长两短,他们又该何去何从?
建奴拼命让自己平静下来,拼命告诉自己,一切都是明军造谣生事,恶意动摇军心。可是当他们回头的时候,却骇然地现龙旗倒下去!
谁都知道在战场上,旗号就是将军的生命,如今龙旗倒了,就算汗王还活着,恐怕也是凶多吉少。一想到汗王可能出现危险,所有人都懵了,这是建奴根本无法承受的损失。
不光是普通的建奴,就连章京,额真,这些头目将领纷纷向中军涌去,他们迫不及待地想知道汗王如何!
明军喊打喊杀,其实也不过是虚张声势,动摇鞑子军心而已。他们只是看到了老奴的龙旗被轰倒,至于老奴到底是死是活,谁都捏了把汗。
双方都在关心着野猪皮的死活,而此时的野猪皮却没有丧命。
他被旗杆打倒了马下,重重的一摔,好死不死,一匹马正好踩中了他的左腿。腿骨断裂,老奴也是六十多岁的人了,几乎当场疼晕过去。
手下的奴才将领见汗王受伤,都吓傻了,纷纷跳下战马。
“陛下,陛下!”
“主子,主子,您没事吧?”
呼唤了半天,老奴勉强睁开了眼睛,只见里面全都是骇人的红色,加上龇牙咧嘴的表情,简直像是地狱里冒出来的小鬼,要择人而噬。
“刘爱塔,朕必杀之!”
野猪皮扯着脖子怒吼,到了现在他怎么能不明白,自己被刘兴祚给算计了。他和明军演了一场戏,引诱自己上当。想起往日,他对刘兴祚绝对不薄,封官进爵,宠爱有加。真是没有想到,他竟然会背叛大金。
这双眼睛瞎了吗,愣是没看出来?
暴怒之下,太阳穴上的青筋都暴露起来,不停跳动。
“杀,杀,杀!你们都去杀,杀上长生岛,杀了刘爱塔,杀了张恪!快,快去!”老奴像是疯了一样,不停大喊,手下的这些人都傻了,不知道该如何!
轰!
又是一声炮响,漫天的铁砂子落下,老奴的卫士当场被打死了两个,血肉模糊。一枚铁丸正好击中老奴的胸口,好像一把铁锤当胸重击,老奴一张嘴,鲜血喷出,昏死过去。
“快,救驾!”
在场的人再傻也知道此地不宜久留,纷纷抱起老奴,转身就跑,连带来的士兵都不管了,奴才死再多都没关系,唯独汗王陛下不能出问题。
今天夜里,建奴完美诠释了什么叫做偷鸡不成蚀把米,不光没有杀上长生岛,反而连汗王都折损了。
百十几个将领,心腹奴才,保护着老奴仓皇逃跑,后面的建奴失去了主心骨,同样无心拼杀。而明军正是士气如虹的时候,大家呐喊着,疯狂杀出来。
枪炮声音惊天动地,长枪兵都等不下去了,他们从后面冲上来,趁着火铳手装填弹药的时候,他们果断出击。
长枪刺出,建奴纷纷倒下去。他们将溃逃的建奴分割成了无数小块。后面的火铳手杀上来,快将建奴围歼。杀戮是如此的轻松,大家足狂奔,只要追上,建奴连反抗的勇气都没有。
“杀,杀,杀!”
明军的嚣张的喊杀声,震撼着长生岛,震撼着刚刚归降的刘兴祚等人。
刘兴祚带着人马演完了戏,就被带走了,毕竟刚归附的士兵,谁知道里面有没有亲近鞑子的,不能立刻和鞑子作战。
他们被带到了银行大院对面的空地,黑压压占了一大片。四周全都是明军的士兵,荷枪实弹,不停地巡逻。
王丙偷偷拉了拉刘兴祚的袖子,低声说道:“大哥,这是干什么,别把咱们哥们毙了?”
“别胡说!”
刘兴祚狠狠瞪了王丙一眼,吓得王丙一缩脖子,不再说话。可是刘兴祚心里也在打鼓,听说大明最重气节,投降了鞑子,眼下再度归顺大明,也不知道人家会如何处置!
别是骗自己过来,然后当头一刀,那可比窦娥还冤!
而且更让刘兴祚担心的是手下的弟兄,要是自己受点罪,能保住他们也行了。
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,杜擎急匆匆跑了过来,快步到了所有人面前。
“大家都听着,建奴正在攻岛,前面缺少人手。大家要是想替大明效力,就请跟着我过来。”
刘兴祚和王丙相视一眼,急忙说道:“大人,我等和建奴仇深似海,巴不得立刻上战场杀鞑子!”
“好,都跟我来。”
杜擎在前面,领着他们到了一片营房前面,这里站着上百个士兵,每人手里都拿着剃头刀。
“兄弟们,少保大人说了,把辫子割了,从今往后,大家都是大明的兵,一视同仁,亲如兄弟!”杜擎说完退到了一旁,刘兴祚走在了最前面,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,他默默摘下了头盔,露出了光秃秃的脑袋。
在后脑勺的位置,一根小指粗细的辫子爬着头皮上,像是一条丑陋的毛虫,让人作呕。真不知道鞑子怎么想的,竟然会弄这么丑的东西!
剃头士兵都看不下去了,一下割去头上的鼠尾,轻蔑地抛在了一边。辫子割去的一刹那,泪水再也止不住了。
刘兴祚浑身颤抖,盯着丑陋的鼠尾,咬牙切齿,恨不得把老奴抓过来,啃上几口才解气。
“老子是大明的人,老子不是鞑子的走狗!”刘兴祚跳起,抹了把眼泪,大声喝道:“弟兄们,跟着我剪辫子,杀建奴!”
在场的士兵人人哭泣,辫子不停割下来,扔在一起,付之一炬。有人等不及了,竟然自己用匕割了下来,一起烧掉。
烧了辫子,士兵们似乎去了心病,一个个士气爆棚,嗷嗷怪叫,把胸膛拍得啪啪响。
刘兴祚提着狼牙棒,冲在最前面,他们就像是一阵旋风,动作如飞。这三千人算是岛上唯一的骑兵了。刘兴祚一马当先,越过了明军,追上了溃逃的建奴。
“杀!”
狼牙棒所过之处,鞑子身体碎裂,脑浆横飞,每一个士兵都用尽了十二分力气,同过去割舍,杀奴之声此起彼伏。
他们踏着建奴的血肉,疯狂向前,所向睥睨,刘兴祚一连拍死了十几个鞑子,全都凄惨无比,肢体不全,疯狂的杀戮让他心中的怨气终于有了泄的渠道,终于找到了挺直胸膛做人的感觉!
“弟兄们,杀奴!”r11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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