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趣阁 > 其他小说 > 篮球之黄金时代 > 第五十二章 昆汀

  甘国阳三分命中,只给勇士队留下2秒的时间执行最后一攻。

  勇士没有暂停,时间来不及了。

  弗洛伊德最后随手一扔,球连篮筐都没碰到,比赛结束,甘国阳成功三分绝杀了勇士。

  回到更衣室大家都很兴奋,落后5分的情况下,用连续两个高难度三分球拿下比赛,这样的胜利来之不易。

  杰克-拉姆齐刚进更衣室,甘国阳和范德维奇就冲上去,要把拉姆齐举起来庆祝一番。

  “别闹腾!放我下来!放我下来!你们两个小兔崽子!”

  终于落了地,拉姆齐嫌弃的拍了拍衣服,埋怨道:“如果不是你们前面打的太烂,最后至于要冒险吗?我看你们是全明星赛歇大了!防守一塌糊涂,进攻打得马马虎虎,不是每场比赛都有这样的幸运!”

  甘国阳笑道:“杰克博士,你的三分战术布置的太好了。”

  “你闭嘴。你这么喜欢投三分,为什么不去参加三分大赛?”

  “我想给老前辈留点拿第一的机会。”

  今年全明星大赛首次设立了三分大赛,拉里-伯德拿到了冠军。

  并且赛前在更衣室内给竞争对手临终关怀:你们是来争第二的么。

  甘国阳本来想报名的,后来怕拉姆齐血压高,就没有参赛。

  不过伯德拿了冠军,明年甘国阳肯定是要参加的,顺便把乔丹带上。

  从更衣室出来,甘国阳看到了等候他的甘国辉,便问道:“怎么样,想清楚没有?”

  甘国辉点点头,道:“想清楚了,我要去纽约,我想开始新的生活。”

  甘国阳问道:“那你女朋友怎么办?她同意伱去纽约吗?”

  “我已经没有女朋友了,刚才分手了。”

  “什么?你小子,开始新生活,就要先踢掉旧人?”

  “不是的!我…我和丽萨本来就不合适,我也是想了很久才做这个决定的。与其拖着,不如来个痛快,专心致志的去学点新东西。”

  这点甘国阳很赞同,感情的事最怕拖延和消耗,行就行,不行就不行,好聚好散没什么不好的。

  “你回去准备准备,和你爸妈,还有爷爷通個气,把这事说清楚。买下周的机票去纽约,我会通知那边接待你,到时候你听弗莱舍先生的安排就行了。有什么大的困难找我,生活、工作上的小问题我可不会帮你解决,都要靠你自己了。”

  “没问题!”

  甘国辉对即将到来的新生活充满了期待。

  而甘国阳也希望弟弟能成长起来,以后可以独当一面。

  像和财务、投资有关的事,还是交给自己人最放心。

  现在甘国阳的资产规模还不大,以后体量越来越大,势必要专业的人和团队来把控。

  80、90年代的美国说句遍地黄金不为过,尤其是旧金山,以后不知道多少财富神话要在这里诞生。

  甘国阳对钱没有太强的执念,但他知道,钱可以带来自由,他喜欢自由。

  不过当你成为一个超级明星时,你和真正的自由总会渐行渐远。

  甘国阳本以为今晚只是一场普通的比赛,拿下胜利,回酒店洗澡睡一觉,赶明早的飞机回波特兰。

  可是当他和队友从更衣室出来去停车场的时候,才发现通道已经被球迷挤的水泄不通。

  大量的球迷——主要是华裔女球迷都等待着甘国阳,希望能和偶像握个手、签个名。

  这个场面让甘国阳想到80年代那些疯狂的港台歌迷,甘国阳确信,在没有安护卫的情况下,他身上的队服一定会被这些疯狂的球迷撕得粉碎。

  之前已经出现过好几次这样的情况,以至于球队不得不给甘国阳做了好几套主客场球衣、运动衣。

  早年间NBA球队比较穷,球员的球衣需要定制,每人就那么几件,尤其是客场有时候就一件。

  一旦破了、丢了、被偷了,搞不好就上不了场,或者不得不穿别的衣服临时顶替一下。

  在NBA确实发生过这样的事,甘国阳、乔丹等人都遇到过这种情况。

  因为他们太有名,有时候球衣会被球场工作人员偷走。

  在准备不充分,没有备用球衣的情况下,只能穿别的球衣打比赛了。

  虽然甘国阳很想和球迷们保持密切的联系,但为了保护自己的球衣安全,他一边和球迷们打招呼,给部分球迷签名,一边让球队联系球馆的安保,维持一下现场秩序,好让球员们安全登车离开。

  很快,奥克兰体育馆的安保团队抵达现场,一起到来的还有内特-瑟蒙德。

  甘国阳见到瑟蒙德很开心,和他拥抱,为自己圣诞节没能参加聚会表示遗憾。

  “希望明年联盟不要再给你们安排圣诞大战了,到时候你一定要来。威尔特说他还想和你扳手腕。”

  “威尔特肯定是疯了,他现在绝对不是我的对手了。”

  “不重要,他觉得自己50岁还能吊打你呢。”

  张伯伦在盲目自信这一块,还是相当盲目自信的。

  球场的安保维持了现场秩序,让球迷们空出一条通道给球员上车。

  甘国阳走在最后,给那些疯狂的粉丝签名。

  有几个女球迷甚至掀起衣服让甘国阳在她们白花花的胸脯上写名字。

  旧金山地区留有浓厚的嬉皮士遗风,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西蒙,或是沃顿,又或是枪花乐队的缘故,甘国阳在这群疯狂的年轻人团体中很受欢迎,尤其是女性球迷,比一般NBA球星要多的多。

  甘国阳自己分析,主要还是因为他长得比较帅的缘故。

  他心中喊着“非礼勿视、非礼勿视”,然后在那些或者光滑、或者带点毛的皮肤上留下自己的笔迹。

  “嘿,桑尼。”

  突然有人叫了甘国阳一声。

  甘国阳低头,转头扫过那些黑白黄的胸脯,看到一个维持秩序的保安。

  是个黑人,个子很高,有些胖,看起来年纪不大,和甘国阳差不多。

  这人看起来有些面熟。

  “你是…我好像认识你。”

  “昆汀,我是昆汀,昆汀-史蒂芬森。”

  甘国阳一听名字想起来了,这家伙是当初华盛顿高中的双塔内线之一,昆汀-史蒂芬森!

  就是那个被甘国阳打爆,但后来通过“捧杀”弄得甘国阳神经衰弱,差点反杀的昆汀。

  “你怎么…你没有继续打篮球吗?”

  “我在社区大学打了两年篮球,没办法继续了,就…就回旧金山找了份工作。桑尼,你真是了不起…”

  “哦不不不,别夸我了,我受不起。你现在怎么样?你看起来比过去壮实多了。”

  “离开球队后,体重控制不住了…真高兴见到你。”

  “我也是,留个电话吧昆汀,兴许你能帮上我点什么。”

  “噢!我可以吗?没问题,绝对没问题!”

  两人在高中时还是旧金山联盟的竞争对手,短短几年时间过去,已然是天差地别。

  一个成为了全美篮球巨星,而一个成为了球场的保安,在温饱边缘挣扎。

  史蒂芬森当然早就注意到甘国阳了,甘国阳在场上绝杀勇士,他心中五味杂陈。

  作为安保,他在场边甚至不能面对球场,而是要面对观众席。

  开拓者最后一攻,他无法见证,当他看到球迷们狂欢、大喊,眼神痴迷,他知道阿甘又完成了一次神奇表演。

  在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中,他觉得自己特别渺小,虽然他身高6尺8,体重达到280磅。

  他依旧在打篮球,每周都去街头、球馆去打比赛,是旧金山业余球队的一员,白天当保安,晚上打球挣钱,养家糊口。

  在停车场,他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喊了甘国阳的名字,他不知道甘国阳还记不记得自己这个手下败将。

  这家伙已经是天王巨星了,高高在上,昆汀没有别的想法,就是带着崇拜的心,和曾经的对手说上几句。

  他没想到甘国阳会留他的电话号码,更没有想到,两天后,他接到了甘国阳打来的电话。

  “昆汀,我在波特兰有份工作,可能很适合你,你有没有兴趣?”

  “什么工作?”

  “做我的保镖。”

  “做你的保镖?我当然可以,没问题!”

  “但你要把体重稍微减一减,虽然宽阔的身材有利于挡子弹,但你更需要灵活。6尺8,280磅太可怕了,你减到250磅,来波特兰找我。当然,你需要通过面试,和试用期,我不一定会雇佣你,希望你能理解。”

  “我知道,谢谢你给我一个机会,噢让我赞美你吧阿甘,你就像…”

  “停停停…抓紧减重昆汀,30磅可不是简单的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