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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七十二章 别叫黑骨沼泽了,叫大泽乡吧

  帝国历1444年11月13日傍晚。

  在贞德堡的运河边。

  地面上仍然能看到两日前留下的血迹,干涸的黑色血迹混在石块和泥土中,才让人感觉到先前的一战并非梦境。

  站在码头上,几艘桨帆船在水面上不断地起伏,红日的光泼洒在白帆上,也洒在茜茜的肩头。

  站在他对面的,则是霍恩和几个护卫。

  “都安排好了吗?”霍恩望着茜茜问道。

  茜茜点点头:“都安排好了,冕下,帕斯里克爷呢?”

  “他对那个长毛怪物很感兴趣,跟着上一波次的流民去野蛛林了,现在这个时候应该已经到了。

  帕斯里克爷也能吹骨笛,这样让娜正好能返回贞德堡,接最后一批流民回去。”

  “可惜没能在走之前再见让娜妹妹一面。”茜茜挽起了耳边的长发,“只能等三个月后再见了。”

  霍恩将茜茜派往急流市,让他去联络凯瑟琳,这样有了急流市,两方呈掎角之势,就不容易次次被压制。

  “三个月后,如果您所料不错,赫玛石女公爵应该已经起兵。

  我的女主人凯瑟琳以及卡夏郡的布拉戈修道院,以及一大批原先的库什贵族都会跟随起兵。

  如果您没能打败驻留的敕令连的话,请不要灰心,可以到我们急流市来,凯瑟琳大人一定会很愿意收留您的。”

  霍恩望着茜茜的脸,笑而不语。

  “这些话我本不该说的,但我觉得您和您的救世军在未来的千河谷中,一定有一席之地。”茜茜认真地说道,“我的女主人凯瑟琳总说,朋友永远是越多越好,而我想您一定是我的女主人愿意结交的朋友。”

  “美格第商会的女主人凯瑟琳,同样是我愿意结交的朋友,从贞德堡到急流市并不远,双方结盟将会是绝对正确的选择。”霍恩上前握住了茜茜的手。

  “我相信这一点。”茜茜晃动着霍恩的手,“您和凯瑟琳大人一定会很聊得来的。”

  “你行船小心,不要被教会抓到了。”

  “你当我们商会是靠什么起家的?”茜茜退到了甲板上,对着霍恩挥手道,“放心,我茜茜走私了十几年了,我就是在走私船上出生的,他们想抓我?没门!”

  帆船划破水面,将水面粼粼的红光搅得乱七八糟,霍恩站在河边,看着那几只长帆,叹了一口气。

  “这段时间真是如同梦幻一般啊。”

  霍恩笑着望向被晚霞染成紫红色的天空,再过一会儿就要走了,离开贞德堡了。

  他应该是八月末来到这个世界,如今是11月中旬,差不多三个月的时间。

  他来到这个世界三个月,从一介农夫变成了三万救世军的教皇,斩杀了一位公爵,上百名骑士,把千河谷西南重镇贞德堡纳入囊中。

  手下一堆臭鱼烂虾也变成了稍好一些的臭鱼烂虾。

  在整个千河谷的范围内,都有打着圣孙、圣孙哥,圣曾孙,圣堂弟名义起事的流民。

  尽管他们起义是为了招安,但至少却把霍恩与短毛的名头传扬了出去。

  三个月的时间啊,可霍恩走过了那么多的地方,经历了太多的事情,简直就像三年一样。

  “哥?你愣在河边做什么?”

  “让娜啊。”转过头,霍恩伸手摸了摸让娜的头,“最后一批出发的乡民都怎么样了?”

  “战马都骑走了,大车也装上了,他们正在吃晚饭,吃完就能启程。”用头微微蹭着霍恩的手心,让娜对答如流,“差不多还有三四百人登记了但没来的,咱们顾不上他们了。”

  “没有办法,他们不来就不来吧。”将手背到身后,霍恩豁达地笑起来,“距离出发还有一段时间,有兴趣陪我走走吗?”

  “好啊。”

  血红的夕阳将天空织成了发光的西洋风丝绸,玫瑰色的晚霞披在教堂的墙头,神龛中的圣树托着两枚果实。

  对于圣树上的两枚果实,有各种解释,最官方的是教会所说的代表了夏娃和亚当两位人类始祖。

  最野史的解释则是司秤隐修会所说的,两枚果实代表了双胞胎姐妹莉莉丝和弥赛拉。

  长桥的桥面无力地垂在水面上,那木板上电焦的痕迹还能看出先前那一战的凶险。

  走在这条安静的街道上,周围的市民们都用一种复杂的目光看着这两位救世军的核心人物。

  时间接近傍晚,空气中弥漫着炊烟的气味。

  “吉尔丝怎么样了?”霍恩率先问道,这个小姑娘前些天感染了圣眷,这些天一直躺在床上养病。

  让娜有些发愁地说道:“她的病症比正常的圣眷要严重一些,却比魔女症要轻一些,我都不知道到底是谁感染得她了。”

  “或许是我的圣眷。”霍恩安慰她道,“只是小姑娘身子骨比较差。”

  “大概吧。”让娜双手合十抱拳,“圣主弥赛拉,请保佑可怜的小吉尔丝……”

  “我妈日理万机,你这么求肯定容易被忽略,今天晚上我和我妈说。”霍恩笑着打断了虔诚的让娜。

  让娜半是不满半是娇嗔地瞪了霍恩一眼。

  “你喜欢这里吗?”霍恩指着眼前的贞德堡问道。

  让娜环顾四周,摸着河边道路上的栏杆:“我又没见过其他城市,这是我见过最大的城市了,要说喜欢这吗?我还挺喜欢的,如果每年都能去看看枫叶就好了。

  其实我还是更喜欢郊外的感觉,城里太肮脏了,而且人很多很拥挤,看不到天空,我更喜欢住在乡下。

  你知道就是那种能有很多地方让咱们奔跑和晒太阳……”

  说着说着,让娜忽然停住了嘴,因为她发现霍恩正以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她。

  “怎么了?”

  “你知道吗?我直到现在才发现你有些话痨。”霍恩抬起头望着远方的夕阳,“这一路上,咱们都走得太紧迫了,处处是危机,我都快忘了该怎么正常说话了。”

  两人一边说,一边向前走,血遮云上的剑珠撞击在剑鞘上,发出叮叮的响声。

  “是啊。”让娜回头看了一眼,忽然笑了起来,“哥,长高了,你真长高了,你能直视我的眼睛了。”

  扫了一眼旁边的让娜,霍恩才惊喜地发现,自己还真长高了,3个月长了近3厘米。

  但想想倒正常,呼吸法本来就有增高和激发人体潜力的能力,不然那些贵族怎么个顶个地高呢。

  “要是能长到和嘉莉那么高……”话说一半,霍恩察觉到身旁让娜不妙的眼神,立刻转移了话题,“说到高,时间差不多了,咱们该走了。”

  “哼。”

  望着让娜鼓起的嘴巴,霍恩大笑起来,他牵起让娜的手,朝着集结地走去。

  三个月的时间,他埋葬了三位好友,无数的千河谷人,他腰间的长剑从原先云中雪,变成了血遮云。

  三个月后,他要从黑骨沼泽里出去,要击败敕令连,要驱逐教会和帝国,要把千河谷变成一个自由的千河谷。

  而那一切就要从眼前的黑骨沼泽开始了。

  “让娜,咱们老喊黑骨沼泽,黑骨沼泽的,一听就阴森森的,我们换个名字如何?”

  “换成什么?”

  “整个黑骨沼泽面积和一个乡差不多,我们就把它当作一个乡,它又是一个巨大的湖泊沼泽,就叫大泽乡吧。”

  “大泽乡。”让娜念叨了两遍,这个词是霍恩硬翻译的,在她听来可能就是。

  “直白易懂,那就叫大泽乡了。”

  来到了集结地,霍恩面前是一条由流民组成的长龙,大概四千人,他们有老有少,都眼巴巴地望着霍恩。

  “出发!”霍恩直接走向了队伍的最前头。

  人流的长龙缓缓移动,站在道路边,霍恩回头遥望贞德堡。

  炊烟如长柱,伫立在贞德堡大小房屋的屋顶上,苍鹰在天空盘旋着,晚风吹着凋零的树叶落到地上。

  “三个月后,再见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