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趣阁 > 其他小说 > 食飨之诗 > 第246章 获赠庄园,伦都诗节

  伦都的天空总是阴云密布,呈现灰的铁锈色。

  淅沥小雨落在横跨泰晤河的石桥,亚麻衫的农夫推着板车,装满卷心菜和胡萝卜的麻袋上铺着一层羊毛毯。

  “等到了集市,卖个好价钱,我回去给你炖蚕豆汤吃。”亚麻连衣裙的农妇戴着风帽,用手帕擦了擦农夫脸上的雨水,温柔地道。

  农夫无声地笑了笑,他向来是寡言的,在集市上也不会叫卖,人人都说他内向,但他却娶了庄园马倌漂亮的女儿,她用公共炉烤出的面包,比贵族餐桌上的樱桃派还要香甜。

  他没尝过樱桃派,味道想来和蘸了奶酪的面包差不多,听马倌说,这世上还有一群食飨师,只有他们烹调的食物才有资格摆上神的祭祀台。

  农夫也想向神祷告,希望皮鞋匠答应让他的孩子成为学徒。那个皮鞋匠甚至识字,这实在了不起,只要卖了这些庄稼,孩子就筹齐了入门的银货。

  板车的轱辘陷进桥上一处不显眼的石洞,农夫一个趔趄,摔倒在泥坑里。

  “把女人和货留下,老东西,你就可以走了。”

  农夫愣愣地抬头,他看见一伙山贼拦在石桥前。

  山贼赤膊上身,纹着‘旋转手臂’的标志,那是一种符号,一种在无数人噩梦里出现的符号。

  “你耳朵聋了吗?”为首的山贼尤为高大,腰间揣着单手斧,抱着粗壮的胳膊,狞声道,“那就别怪我――”

  山贼已无法说出接下来的话。

  因为,他看见了自己的身躯。

  山贼瞪大眼睛,天旋地转之间,自己的身躯依旧站着,鲜血从颈部的伤疤喷涌而出,头颅已不翼而飞。

  嘭。

  头颅落地,骨碌碌滚在马蹄脚下,一柄钢剑滴答鲜血,泛着寒霜。

  山贼们脸色皆变。

  那是一名身穿板甲的年迈骑士,虬须虎目,高大魁梧。

  常人两手才能挥动的巨剑,在他手里就像一杆轻巧的木棍。

  就连他的坐骑都披覆着具装!在衣不蔽体的山贼看来,具装板甲的骑士就如同天神下凡!

  噗通!

  山贼们皆双膝跪地,嚎啕大哭。

  “骑士老爷,我们错了,求求您原谅我们吧!”

  弗卡斯声音低沉。

  “我要是原谅了你们,我就永远不会原谅自己。”

  雨,雨势更大,冲散了血迹与腥味。

  弗卡斯宽声安抚完农夫妇,在他们流着泪的感激声里折返,向叶芝低头禀告道:

  “少爷,请恕我失责,耽搁了您的行程。”

  叶芝摇了摇头,微笑道:“弗卡斯,你猛得就像一架高达。”

  “高达是什么?”弗卡斯不解道。

  “是一种机甲,中世纪的板甲骑士,就是机甲战士。”叶芝胡言乱语道。

  鸡架?

  弗卡斯愈发地困惑了。

  好在他知道少爷的脾气,总会时不时蹦出一些新奇的词句,所以没有深究,换了个话题道:

  “再过一小时就能进入伦都了,少爷,王城不让飞行坐骑直接进入,我们还是得骑马赶过去。”

  叶芝微微颔首,听同行的托马斯加尔文义愤填膺地道:

  “伦都境内居然也有劫掠之主的信徒!真不知道狮心骑士团在做些什么,应该把贼窝全部铲除干净才是!”

  弗卡斯叹了口气:“强盗就像野草,割完一茬还有一茬……”

  “狮心骑士团是御林军,不会轻易出动。”叶芝顿了一下,道,“我倒是听说,冒险者公会时不时会发布剿匪悬赏,一些猎魔人也会偶尔从村镇处接下剿匪工作。”

  “猎魔人和冒险者的区别在哪里?”钻牙忽然问。

  “呃……冒险者良莠不齐,很多农夫拿着草叉就出门冒险了,能最终活下来成为低环乃至高环的寥寥无几。”叶芝道,“猎魔人多半是有师承的,且一定是超凡者,获取魔药的路子也比冒险者多得多。”

  “你怎么问这?”叶芝又道。

  “我以前认识一位猎魔人,他热爱打牌,天塌下来也没有打牌来得重要,最后被暴民用草叉捅死了。”钻牙唏嘘道。

  叶芝:“……草叉确实挺克猎魔人的。”

  钻牙严肃道:“这说明,打牌害人!”

  叶芝:“……怎么还升华了呢?”

  “说又说回来,你都不用挖空心思收集魔药素材,做个菜就完事儿了。”钻牙感慨道,“唉,也不知道这种天赋,你到底是从哪儿得来的!”

  叶芝笑而不语。

  答案是,有挂!

  昨夜,叶芝制作了一道【蒜蓉粉丝死刺血魔蛛足】,把死刺血魔蛛格外健壮的一对蜘蛛腿掰下剖开,里面是红肉,烹饪完后就变得雪白晶润,搭配蒜蓉粉丝鲜香十足。

  钻牙还真的硬气,说不吃就不吃,但止不住地吞咽口水。

  托马斯公爵则是一副世界观被刷新的震撼。

  任谁能想到,狰狞可怖的死刺血魔蛛,在叶芝手中竟能成为珍馐美味!

  叶芝不应该是诗神神选的,他分明应当是神厨神选!

  食用这道膳食之后,叶芝体内猩红斗气的力量种子再一次壮大。

  目前。

  叶芝已经可以凝聚出一缕微弱的猩红斗气。

  【赐福血焰剑刃】的威力有了显著增强。

  经历血族侯爵的袭击事件,叶芝晋升为四环狂猎骑士,且和五环对决让他的灵魂力量也有了显著增长。

  照这个进度,一个月内甚至有望触碰到五环的瓶颈。

  托马斯已经是五环,这给了叶芝一种紧迫感,现在两人虽说是临时盟友,但一旦外患解除,一山不容二虎,两人之间必定爆发战斗。

  因此,叶芝也想趁着在伦都参加竞技大会,通过决斗不断磨砺灵魂力量,继而突破瓶颈,成就英雄级!

  英雄级就可以远距离飞行,往来领地与外界也更加方便。

  “到了五环,更能发挥史诗、神器的功效,银槲之剑的威力会显著增强……”叶芝心想。

  当晚过后,托马斯公爵返回白夜城,加尔文则与叶芝一同前往伦都。

  加尔文的目标很明确,那就是查明血蛛公的真身,最好配合父亲一举将猩红结社在金狮王国里的分部捣毁。

  当初莉莎因调查猩红结社而感染猩红症,这趟伦都之行不可谓不凶险。

  但是,叶芝同样有这么做的理由。

  黑骑士曾表示,【所罗门王的印戒】关系到魔神与支配之力。

  而猩红结社的背后,恰恰是‘鲜血君王’这位地狱魔神。

  叶芝隐隐觉得,这次猩红结社大张旗鼓的行动,与所罗门王的印戒,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。

  更何况,不论血蛛公的目的是什么,他敢派血族入侵晨霜岭――

  已有取死之道!

  经过途中的插曲,一小时后,叶芝一行人正式进入伦都这座大都会。

  城门,巍峨的城墙上放置魔导炮,这种炼金、魔法、科技三者完美结合的产物,威力极为惊人。

  卫兵毕恭毕敬的放行,目送三人的背影。

  “队长,城里来了好多大人物啊,昨天是兰尼斯特,今天是伯朗第!”

  “因为竞技大会要召开了,酒馆里的啤酒都涨价了。”

  “噢对了,听说竞技大会的内容还包括朗诵诗节,诗神的祭祀可漂亮了!”

  “闭上们的嘴!”

  议论声落在叶芝的耳中,心头一动。

  诗节?

  哪有艺术神选不参加诗节的道理!

  雾气弥漫的街道上,维多利亚式的建筑林立,尖顶大理石砖钟楼,雕花窗棂驿站,泰晤河从伦都穿行而过,美轮美奂的狮宫屹立在内城。

  狮宫是国王的宫殿,叶芝听说,是由翡冷翠的建筑师精心设计,后花园里养着狮子,庭院还放着禁魔石雕像,没有持通行符石进入的超凡者连魔力都无法调用。

  以叶芝的男爵身份,还没有资格入住伦都的王室行宫,本打算去法师公会蹭吃蹭喝,但加尔文表示,他的父亲已经打理好了一切。

  “家父在伦都有一座闲置庄园,名叫‘银桦’,庄园里的仆佣、设施、马车一应俱全,且已预支了三年的管理薪酬。”

  加尔文取出一卷羊皮纸,诚恳道:“这是庄园的契书,家父打算将这座庄园赠送给您,以作您救我一命的答谢。”

  叶芝坦然收下。

  送庄园送马车,虽说俗了点,但叶芝觉得可以多来点!

  在加尔文的带领之下,叶芝来到银桦庄园。

  明明是位于伦都城中心,银桦庄园却仿佛远离尘嚣,广阔的青草地上有一弯新月似的的天然湖泊,湖畔是高大的银桦树,丰茂的水草掩映间还有睡莲、野鸭、凉亭。

  这座庄园,便是叶芝未来一阵子,在伦都长住的地方。

  这种豪华宅邸,也只有兰尼斯特、维克这种级别的家族才有权购置。

  而托马斯即将成为北部行省的大公爵,因此才能置办下来。

  叶芝心道:“五环在王国里是数一数二的大人物,六环已经能够成为国王,神庭帝国的皇帝都不过六环。”

  “而在六环之上,圣域的境界,已经能打造一个庞大的帝国……”

  叶芝心生神往,旋即摇了摇头。

  “不能好高骛远,先定个小目标,成就英雄,这样才有资格与托马斯掰一掰手腕!”

  加尔文同管家悉心嘱咐,打理好一切后,同叶芝道别道:

  “竞技大会的开幕仪式是在两日之后,家父对我另有嘱咐,请容许我暂时向您道别,叶芝男爵。”

  短短几日的接触,叶芝给加尔文留下深刻印象,屡屡刷新加尔文的认知。

  虽然可能日后会刀剑相向,但加尔文对叶芝着实敬佩,态度显得愈发谦卑。

  叶芝微微颔首,与弗卡斯一同享用完丰盛的晚餐后,命令管家去搜集与诗节有关的情报。

  管家的办事效率很高,很快就向叶芝汇报道:

  “竞技大会的项目有许多,包括骑乘对决、箭术对决,诗歌比拼也是竞技大会的其中一环。”

  现代人很难理解,为何诗歌也算比武?

  这还要追溯到爱琴海旁的古城邦,古伊利亚特人认为男性公民应该文武双全,就像光明之神既会箭术也会诗歌。

  古伊利亚特被古帝国吞并之后,帝国继承了伊利亚特的传统,在竞技大会中往往会加入一个诗节项目。

  叶芝联想道:

  “这就叫汉承秦制,罗马继承希腊制!”

  管家表示,据诗神祭祀所言,艺术与诗歌之神降下神谕,将会在这场诗节显现神迹。

  取得诗节桂冠的诗人,将会得到来自艺术与诗歌之神的赐福。

  赐福!

  有时是实物,有时是神赐法术或战技,但总是要比同环法术更为珍贵与强大。

  只有在圣日或特殊仪式上,才有极小的概率获得赐福,这次神谕明确指出会有赐福降临,无疑会让吟游诗人们争先恐后。

  叶芝跃跃欲试,问道:“有哪些吟游诗人参加这次诗节?”

  “这场诗节,由来自帝都托凡纳的诗神祭祀担任评委,云集了金狮著名的吟游诗人……”

  管家念出了几个叶芝非常熟悉的名字,譬如吟游诗人学院的院长理查德,次次勇夺第二的精灵诗人佩伦。

  叶芝心底了然,点头道:“我明白了,你先下去吧。”

  “遵命。”

  二层,站在雕花窗台旁,叶芝眺望着粼粼闪光的湖景,喃喃道:

  “这下不得不参加了。”

  只要在诗节上摘得桂冠,不仅能得到赐福,吟游诗人之道也能大幅提升!

  “抱了一圈的大腿,又抱回青春女神的腿上了。”

  叶芝嘀咕道,“但愿这次赐福还能与做菜有关,我记得青春女神有件圣物名叫【诗仙蜜酒】,就挺适合……”

  晨霜岭男爵抵达伦都,并准备参加诗节的消息,很快流传开来。

  几家欢喜几家愁。

  维克家的小迷妹艾尔莎,迫不及待要问叶芝多要几份署名诗稿。

  兰尼斯特家的短发美人茱恩,虽说对诗节不感兴趣,但还是决定当天前往旁观。

  精灵诗人佩伦本已为诗节做了万全的准备,得知消息之时,捧住书籍的手微微颤抖。

  “诗神的神选,要来参加诗神亲自关注的诗节?”

  佩伦面色古怪,向他的蛇人族新女友吐槽道:

  “这样一来,冠军会不会有钦定的感觉?”

  ……